县级企联动态

永春县企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26  来源:  阅读4447次

2015年5月22日,永春县企联组织驻会人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 [2015] 10号,以下简称《意见》),深入领会《意见》精神。会议由庄进勇会长主持。陈润泽副会长兼秘书长在会上分别传达了省企联日前下发的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企联副会长陈震西在泉州海交馆所做专题讲座的主要内容。

与会者一致认为,《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相关各方特别是企联组织在这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对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会议提出三点贯彻意见:第一,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永春企联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意见》的宣传力度,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第二,充分发挥企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作出应有贡献。第三,进一步加强与会员企业的联系和互动,根据《意见》的要求,围绕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关系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思路和办法,真正做到能协调,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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